詐欺

俊○ 發問 2020/05/13 基隆市 1,127 次瀏覽
詐欺
📋 此為歷史問答,原始發問時間為 2020 年 05 月。內容僅供參考,法律規定可能已有變動。

1 則回覆

黃崑雄 律師 2020/05/14
依您陳述,按刑法第339 條: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,亦同。
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是刑事詐欺需行為人有使用詐術,使人為財產處分,因您並未說明本件相關內容,是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,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,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,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。
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,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,以維護您自身權益。
忒(ㄊㄜˋ)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,平安喜樂。
服務縣市:台北、桃園、台中、台南、高雄、屏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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