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條款

最後更新日期:2026 年 8 月 16 日(版本 vendor-v2.0)

歡迎使用「吉人網」平台(以下簡稱「本平台」)。本平台由台灣律師網路廣告平台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營運。請在使用本平台前詳閱以下服務條款(以下簡稱「本條款」)。使用本平台即表示您同意本條款之所有內容。

第一條 平台性質與服務說明

本平台為律師執業資訊之免費刊登名錄,屬資訊刊登服務性質。執業律師自行於本平台刊登執業資訊(包含證書字號、學經歷、服務項目與收費方式),供公眾瀏覽並直接聯絡。本平台不提供法律服務、不轉介案件、不媒合當事人與律師、不經手任何聯絡或委任過程,亦非任何委任契約之當事人。本平台與刊登律師之間僅存在資訊刊登服務關係,不構成合作、合夥、代理、僱傭或其他監督關係。委任條件與內容,均由當事人與律師自行議定,本公司不涉入其中。

第二條 免費原則

  • 當事人瀏覽名錄、查看律師資訊、直接聯絡律師,完全免費
  • 律師刊登資訊、被聯絡,完全免費;本平台不向律師收取刊登費、介紹費、按件費用或任何抽成。
  • 本平台無任何付費排序或付費曝光機制,名錄排序僅依資料完整度、活躍度與每日隨機輪播決定。

第三條 律師刊登資格與義務

於本平台刊登資訊者,須符合並同意下列事項:

  • 須為依律師法登錄之執業律師本人,並於刊登時揭露律師證書字號。
  • 證書字號將公開顯示於個人頁,供公眾至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查證。
  • 刊登內容(學經歷、服務項目、收費方式等)應真實、正確,並自負其責。
  • 刊登內容不得違反律師法、律師倫理規範,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案件結果、貶損同業或其他不當招攬行為。
  • 冒用他人身分、填載不實證書字號或其他不實刊登,經檢舉查證屬實,本平台得立即下架相關內容並停用帳號,情節重大者得通報所屬律師公會。

第四條 律師資訊聲明

本平台刊載之律師資訊由律師自行提供並自負其責,本公司僅提供刊登介面與檢舉查證機制,不對資訊之正確性、完整性或即時性負擔保責任,亦不為律師之服務品質、專業能力或案件結果擔保或背書。當事人在委任前,應自行:

  • 至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核對律師證書字號與姓名
  • 與律師確認服務範圍、收費方式與付款方式
  • 簽署書面委任契約

第五條 禁止行為

使用本平台時,不得從事下列行為:

  • 填寫虛假資料或冒用他人身分(包含冒用律師身分刊登)
  • 利用本平台從事詐欺或其他不法活動
  • 使用程式、機器人、爬蟲程式或任何第三方軟體自動讀取、儲存或抓取本平台之內容。本平台僅允許自然人透過瀏覽器在人類正常行為下瀏覽使用
  • 大量、惡意或騷擾性聯絡刊登律師
  • 干擾本平台正常運作或進行任何形式之惡意攻擊
  • 未經授權蒐集律師資料或網頁資料

違規處置:使用者違反前述任一款行為,本平台得逕行刪除相關資料並拒絕提供後續服務,且保留依法追究民、刑事責任之權利。如違規行為已造成本平台或第三人損害,違規者應負全部損害賠償責任,包括平台因此支出之律師費、訴訟費及其他必要費用。

第六條 免責聲明

本平台依「現狀」提供服務,不對以下事項負責:律師拒絕受任、委任條件與預期不符、律師服務品質、案件結果、當事人與律師間之糾紛,以及因不可抗力、系統維護或第三方因素造成之服務中斷。

第七條 服務調整

本公司保留隨時新增、修改或終止平台功能之權利。重大變更將提前 14 天以網站公告或 Email 通知。律師得隨時自行下架個人頁或個別服務項目,無需任何理由,亦無違約責任。

第八條 條款修訂

本公司得隨時修訂本條款。修訂後之條款將刊載於本頁面,並更新「最後更新日期」。繼續使用本平台即視為同意修訂後之條款。

第九條 準據法與管轄

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,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,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第十條 聯絡方式

如對本條款有任何疑問,請透過 聯絡我們 頁面或 Email [email protected] 與我們聯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