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賠案件

蔡○○ 發問 2019/09/26 台北市 1,323 次瀏覽
智慧財產局違法審察之國賠案件
有具體的直接故意違法事實
符合國賠法資格
案情簡單、事實明確、本人能分擔大部分文書狀紙撰寫工作
希望以後酬方式付費
📋 此為歷史問答,原始發問時間為 2019 年 09 月。內容僅供參考,法律規定可能已有變動。

1 則回覆

黃崑雄 律師 2019/09/27
依您陳述,按國家賠償法第2條:本法所稱公務員者,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。
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,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,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,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。
前項情形,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,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。
第 3 條: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,致人民生命、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,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前項情形,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,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。
第8條:賠償請求權,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,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;自損害發生時起,逾五年者亦同。
第二條第三項、第三條第二項及第四條第二項之求償權,自支付賠償金或回復原狀之日起,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。
第10條: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,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。
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,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。協議成立時,應作成協議書,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。
是倘您要提出國賠,需先釐清處公務單位管理上有欠缺?或公務員有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您權益?方能提出,因您並未說明相關內容,是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,且國賠時效係知悉2年內須提出告訴,您須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,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,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。
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,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,以維護您自身權益。
忒(ㄊㄜˋ)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,平安喜樂。
服務縣市:台北、桃園、台南、高雄、屏東。
服務電話:[電話已隱藏]。

有類似的法律問題?

免費匿名發問,由執業律師公開回覆,不需註冊、不留個資。

免費諮詢律師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