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小孩被保母顧到過逝及保母先生毆打官司

林○○ 發問 2020/10/03 新北市 1,305 次瀏覽
我的小孩於上週在保母家過逝,嚴重懷疑保母先生毆打他,保母及他先生不給他吃東西及虐待毆打致死!解剖仍查不出死因,要請律師協助打這官司!
📋 此為歷史問答,原始發問時間為 2020 年 10 月。內容僅供參考,法律規定可能已有變動。

1 則回覆

黃崑雄 律師 2020/10/03
依您陳述,按刑法第286條:對於未滿十八歲之人,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意圖營利,而犯前項之罪者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犯第一項之罪,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致重傷者,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犯第二項之罪,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;致重傷者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是本件可能需釐清褓姆或他先生有無上開法文之適用?此部分需注意如何就相關爭點予以釐清,且須有證據證明,建議您可以委任律師為之,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,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。
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,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,以維護您自身權益。
忒(ㄊㄜˋ)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,平安喜樂。
服務縣市:台北、桃園、台中、台南、高雄、屏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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