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辦拋棄繼承

品○ 發問 2017/10/16 台中市 1,482 次瀏覽
父親死後當時某律師說我不必辦拋棄繼承,因為父親無財產,但是上月底得知父親有欠款,不知有沒有辦法能幫我辦理拋棄繼承,我的戶籍地跟居住地也不同,也不知道對方是否有對我提起訴訟,不知從何找起,請求協助
📋 此為歷史問答,原始發問時間為 2017 年 10 月。內容僅供參考,法律規定可能已有變動。

1 則回覆

黃崑雄 律師 2017/11/14
依您陳述,按民法第1174條: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。
前項拋棄,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,以書面向法院為之。
拋棄繼承後,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。但不能通知者,不在此限。
是倘您父親去逝已超過3個月,即無法辦理拋棄繼承,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。
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,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,以維護您自身權益。
忒(ㄊㄜˋ)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,平安喜樂,高雄市,[電話已隱藏]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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