存證信函

2026-08-17 | 吉人網編輯團隊 | 民事法律

存證信函是透過郵局寄送的書面通知,用來證明「我在某日向對方表達了某件事」。在法律上具有催告與保全證據的效力。

定義:存證信函是郵局提供的一種特殊郵件服務,寄件人可保留一份副本由郵局存檔(保存 3 年)。其法律意義在於證明「某日確實有向對方傳達特定意思表示」,常用於催告、解除契約、終止租約等場合。

重點整理

  • 本身不是訴訟,不會讓對方「被告」
  • 主要用途:催告、通知、意思表示的證據保全
  • 費用:一般掛號費 + 存證費(約 50-100 元)
  • 建議搭配「雙掛號」寄送(有回執聯可證明對方已收到)
  • 郵局保存 3 年,自己也要保留影本

詳細說明

什麼情況要寄存證信函?

情境 用途
房東不退押金 催告返還
欠錢不還 催告清償(可中斷時效 6 個月)
終止租約 通知不續租
解除契約 定期催告後解約
鄰居噪音/漏水 通知限期改善
勞資糾紛 催告給付加班費/資遣費

格式怎麼寫

存證信函用郵局制式格式紙(也可自行列印),內容須包含:

  1. 寄件人:姓名、地址、聯絡方式
  2. 收件人:姓名、地址
  3. 主旨:一句話說明目的
  4. 事實:簡要陳述背景事實
  5. 請求:明確寫出你要對方做什麼、期限
  6. 法律效果:逾期不履行的後果(例:將依法提起訴訟)

寫法範例(催告退還押金)

台端前於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向本人承租位於○○市○○路○號之房屋,租約已於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屆滿,本人已完成點交。依約台端應退還押金新臺幣○萬元整,惟迄今未獲退還。茲依法催告台端於收受本函後七日內將上述金額匯入本人指定帳戶,逾期本人將依法提起民事訴訟追索,届時衍生之訴訟費用及利息亦將一併求償。

寄送步驟

  1. 到郵局櫃台索取存證信函用紙(或自行下載列印)
  2. 一式三份(寄件人、收件人、郵局各一份)
  3. 內容相同,三份都蓋章或簽名
  4. 櫃台辦理「雙掛號 + 存證」
  5. 保留回執聯(收件人簽收證明)

法律效力

  • 不等於起訴:收到存證信函不代表被告
  • 證據效力:證明你「有通知對方」(催告到達)
  • 時效中斷:催告到達可中斷消滅時效,但效力只有 6 個月
  • 契約解除:法定催告期滿後可解除契約(民法 §254)

範例

D 的房東在退租 2 個月後仍不退押金 3 萬元。D 寄出存證信函,限 7 日內退還。房東收到後 3 天就匯款了。——多數情況下,對方收到存證信函會意識到事態嚴重,主動處理。

常見誤區

誤區:存證信函很貴要請律師寫
解答:自己寫就行,費用不到 100 元

誤區:對方收到就等於被告了
解答:只是通知,跟訴訟完全不同

誤區:寄了對方不理就沒用
解答:你已取得「催告到達」的證據,後續訴訟可用

參考資料

  1. [民法第 229 條] 催告與遲延
  2. [民法第 254 條] 催告後解除契約
  3. [民法第 130 條] 請求中斷時效
  4. [郵政法及郵件處理規則]

所屬主題

民事法律

修訂記錄

  • 2026-08-17 17:45 · 吉人網編輯團隊:初始建立

最後更新:2026年08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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