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發生怎麼辦?完整處理流程與求償指南

車禍發生怎麼辦?完整處理流程與求償指南

車禍當下:黃金 30 分鐘

車禍發生的第一時間,你的反應決定了後續能不能順利求償。不管是騎機車被撞,還是開車擦撞,以下步驟請照著做:

1. 確認安全、報警

  • 開啟雙黃燈、放置警示三角
  • 打 110 報警(必做!沒報警 = 沒有官方紀錄,後續求償困難)
  • 有人傷亡同時打 119

2. 現場蒐證

趁警察還沒到場前,用手機拍下:

  • 雙方車輛位置(含車牌號碼)
  • 路面煞車痕、碎片散落位置
  • 交通號誌狀態
  • 對方駕照、行照
  • 目擊證人聯絡方式

3. 就醫與保全

  • 即使覺得「好像沒事」,當天就去看診
  • 跟醫師說明是車禍受傷,請開立「甲種診斷證明書」
  • 保留所有醫療收據

重要:超過 24 小時才就醫,對方律師會質疑因果關係。當天看診是鐵則。


事故後 1-30 天:申請文件

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

  • 事故發生 30 天後可向警察局申請
  • 費用 200 元,約 1-2 週寄達
  • 這份文件會載明「肇事原因」,是後續求償的關鍵證據

交通事故鑑定

  • 如果對初判表結果不服,可向「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」申請鑑定
  • 費用 3,000 元
  • 鑑定結果具有較高公信力,法院通常會採納

求償方式:三條路

方式 適合情形 費用 時間
和解 雙方能談攏 免費 數天-數週
調解 談不攏但想省事 免費 1-3 個月
訴訟 金額大或對方擺爛 裁判費 + 律師費 6 個月-2 年

和解

雙方自行談妥金額,簽和解書即可。注意:

  • 和解書要載明「拋棄其餘民事請求權」的範圍
  • 簽了就不能再告,金額要想清楚
  • 建議先算好所有損失再談

調解(推薦)

到區公所或法院聲請調解,免費且有法律效力:

  • 調解成立 = 等同法院判決,對方不履行可直接強制執行
  • 調解不成立 → 可轉訴訟
  • 全程有調解委員協助,不需要請律師也能處理

訴訟

分為刑事告訴 + 民事求償:

  • 刑事:過失傷害罪(告訴乃論,6 個月內提告)
  • 民事:侵權行為損害賠償(2 年時效)
  • 可「刑事附帶民事」一起提,免繳民事裁判費

可以求償哪些項目?

項目 說明 常見金額
醫療費 掛號費、手術費、復健費 實報實銷
看護費 住院/在家休養期間 每日 2,000-2,500
工作損失 不能上班的薪資損失 依薪資證明
交通費 就醫來回計程車費 實報實銷
車輛維修 修車費或折舊求償 依估價單
精神慰撫金 身心痛苦的補償 5 萬-50 萬不等

常見問題

Q:對方沒保險/肇事逃逸怎麼辦?

先用自己的強制險申請理賠(每人傷害醫療最高 20 萬、失能/死亡最高 200 萬)。再對肇事者提告求償。

Q:雙方都有過失,還能求償嗎?

可以。民法採「過失相抵」,例如對方 7 成責任、你 3 成,你可以求償損失的 70%。

Q:多久以前的車禍還能告?

  • 刑事過失傷害:知道對方是誰起 6 個月
  • 民事求償:知道損害及對方起 2 年

結語

車禍處理的核心原則:及時報警、立即就醫、完整蒐證。做好這三件事,不管後續走和解、調解或訴訟,你都站得住腳。

如果你的狀況比較複雜(重傷、對方不理、保險公司壓低金額),建議直接諮詢律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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